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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费挤税”何时了!

1998-06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陈先发文

国务院虽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,但目前许多地方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,“费挤税”现象亟待引起重视。

安徽省六安地区税务部门的调查表明,全区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有30多种,但实际收费的名目仍有50多种,被乱收的费种隐蔽性较强。

合肥市地税局的调查表明,这个市纳税户的平均税费比为1比1.8,个体私营企业和交通运输业税费比分别达到1比3.2和1比5.95。其它一些行业分别为,服务业为1比1.04、娱乐业为1比2,费比税重成为普遍现象。黄山市对歙县深渡镇的调查表明,这个镇私营企业平均年交费占税费总额的78%,国税和地税加起来才占22%。

乱收费直接侵蚀了税基。据六安地区测算,全区去年有1.7亿元本该通过征税纳入国库的财政收入被费“挤”掉了。

“费挤税”一方面制约了纳税户发展经济的积极性,另一方面使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过高,影响了财政质量,使可用财力不能够随财政规模的扩大而同步增加。

“费挤税”现象还助长了逃税之风。据安徽省有关部门测算,目前许多商品综合毛利达不到10%,而税费总额超过10%,不想关门的经营者势必考虑逃税。加之有些部门尤其在农村假借税名收费,大大损伤了依法纳税的积极性,也助长了收税费中的腐败之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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